1.1 项目名称:广西计算中心海蓝电脑有限公司第一期信创办公电脑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重)。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信创办公电脑及配套软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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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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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V型信创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高配) |
100 |
1.三年整机保修,三年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响应支持; 2.桌面操作系统、版式软件、流式软件、病毒防治软件、Windows系统软件预装服务,软件故障24小时内解决; 需按采购人要求,设备交付时交付人员需到客户现场进行交付调试、并安排人员培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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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桌面操作系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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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版式软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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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式软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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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病毒防治软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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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indows系统 |
100 |
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实际采购量根据承揽业务情况与工作安排确定,采购量变化以及市场等因素带来的相关成本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因实际采购数量低于本采购文件所列需求量承担违约责任。
1.3交货期:自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到现场,具体供货设备、数量及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保期:最后一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5设备供应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广西区内)。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1.8供应商中标后,在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厂商公章。如不能提供,取消中标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2年,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的信创电脑供货业绩,需提交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含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和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证明、签收单、发票或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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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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