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4年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农大无线WIFI末梢代维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无标包划分,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 序号 | 项目类型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交付地点 |
| 1 | 服务类 | 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AP代维 | 7342 | 江西省南昌市 |
| 彭家桥校区AP代维 | 1100 | |||
| 江西农大AP代维 | 5274 |
……
1.3项目预算金额:估算金额为92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4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响应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 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采取框架+订单模式。
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如下: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签订的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无线代维类维护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响应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3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如响应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2024年第3季度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响应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以上A、B、C持证人员需提供响应供应商所在地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5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响应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6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进场实施前为本项目的全部实施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响应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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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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