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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电子胃肠镜系统和肝胆胰脾外科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电子胃肠镜系统和肝胆胰脾外科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电子胃肠镜系统和肝胆胰脾外科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4 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金)证明;

3.7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8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9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6日1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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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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