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管庄乡自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75975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8.75975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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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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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5年管庄乡自管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服务 |
348.759759 |
1 |
采购人指定区域内面积约281257.87平方米的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服务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025.1.1-2025.12.31(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总预算金额的70%(244.131831万元)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非小微企业须采用合同分包形式执行本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中填写接受分包单位的相关数据信息,供应商与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应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拟分包的金额少于244.131831万元或者将允许分包以外的内容(允许分包的内容见磋商文件)进行分包,按无效响应处理。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0至2024-12-17,,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3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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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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