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绿化保洁劳务派遣及勤杂用工
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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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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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化保洁劳务派遣及勤杂用工服务 |
常驻三人。1.绿化保洁; 2.劳务服务保障和人员管理。3.临时用工:日常劳务普通日用工(包括挖沟、砌墙、粉刷等)和日常劳务技术用工(电工、水工等),额外支付工时费,不需要常驻我部,只是在有需要时派驻,任务完成后即可离开。具体见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范围及内容”。 |
项 |
1 |
合同签订日起1年,(在1年内遇军队政策变化以及单位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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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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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预算合计22万元(绿化劳务预算18万元,勤杂用工预算4万元) 绿化保洁劳务最高限价18万元,勤杂用工最高限价技术工360元/人/天,普通工260元人/天。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每日上午08: 00至12:00,下午14:30至19: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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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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