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三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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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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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清市第三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3 |
480000.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9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若有):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联合体协议(若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投标人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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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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