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9月立项,建设周期约7个月。
2.建设内容及规模:增设日处理0.5 万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建、构筑物。项目总投资3498万元。
3.采购内容和范围:对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增设项目施工的监督及管理,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变更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
4.质量要求:配合完成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增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完善相关资料。
5.工期: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以监理合同服务截止期限为止,超期时间在1年内(含1年)的情况,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责任义务免费为委托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年
二、采购人:绵阳市聚鼎鸿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暂定488027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零贰拾柒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方式: 按照下浮比例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监理丙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无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成交通知书 £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3.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无
负责人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职业/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
4.其他要求: 无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联合体 本次采购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第五条5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否者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七、结算方式: 最终以结算审定金额为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文件下浮计算。
八、申请文件的组成: 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格式
九、申请文件份数: 1 份(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十、评选标准和办法: 采用两轮报价方式,首轮报价密封、二轮现场报价,最终由“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一、谈判确认方式、时间:贵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 2024年12月10 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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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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