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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人民政府鱼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湄潭县鱼泉街道联合村箱子坝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4-12-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HY-2024-1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街道联合村箱子坝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项目序列号:ZYB********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中报价分描述错误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磋商基准价)/(1-最后磋商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二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该报价未低于成本。如递交的证明材料经评审不足以说明或未递交证明材料,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视为低于成本价。(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二次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该报价未低于成本。如递交的证明材料经评审不足以说明或未递交证明材料,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视为低于成本价。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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