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中核八所-伺服系统装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八所-伺服系统装置
- 项目编号:YZN0-WZ-GKXJ-24-1075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交货/服务地点:上海市。
- 供货范围:按照采购人技术要求提供1套伺服系统装置的结构件外购(明细见技术规格书附件)、设计组装、调试检测等,并按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质量要求:所有外购件均应有合格证明书,适用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14048.1-2020,GB14048.2,GB814048.3、GB14048.4、GB14048.5、GB/T7251.1-2023、GB/T21839-2008、GB/T24396-2009等标准(以合同签订前的最新修订版为准)。全部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质保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法人或组织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实缴资本10万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报价时须提供近3年(2021.12.1至投标日)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证明供货和售后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5、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6、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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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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