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康育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37146.20元
采购需求: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康育中心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书
4.投标函
5.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
7.响应供应商须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8.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9.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的注册单位均为本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11.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2.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明确了解本项目施工风险,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17.提供便器(坐便器、小便器)、水嘴(水龙头)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8.其他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