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两重”建设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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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两重”建设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两重”建设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已由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 桂机场综复〔2024〕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两重”建设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编号:(请登录)

2.4招标范围:

2.5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航空冷藏食品车、行李拖头车(一)、驱鸟车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4个月内到货,行李拖车头(二)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6个月内到货,其余设备3个月到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交货地点:(请登录)

2.7特殊说明: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招标工作,确定中标人后,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制造或销售设备的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以下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代理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航空冷藏食品车、行李拖车头(一)、行李拖车头(二)、驱鸟车。拟供货物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航空冷藏食品车、行李拖头车(一)、行李拖车头(二)和驱鸟车)的唯一授权】

3.1.3拟供航空冷藏食品车须为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关于发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的公告(2024年10月9日)》目录内设备,须具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通告状态为正常的设备,且均须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不要求,无需提供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所采购“行李拖车头(二)”为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关于发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的公告(2024年10月9日)》目录内设备,过渡期至2025年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中标人拟供行李拖车头(二)需免费帮助招标人升级改造至满足招标要求且符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标准并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通告状态为正常。如无法升级改造,投标人需免费更换符合招标要求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标准的行李/货物牵引车(航发公司所采购“行李拖头车(一)”不涉及此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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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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