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混中心水泥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混中心水泥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供货地点: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混中心或招标人指定的工地现场或库房。
2.1.2交货期:根据采购方要求。
2.1.3服务期限:1年。
2.1.4本项目入围3家合格供应商。
2.2采购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0 42.5 |
吨 |
总量50000吨,型号材料数量根据需要 |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0 52.5 |
3.资格条件
(一)供货商资格
1.供货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1.1若供货商为生产厂家应具备:生产许可证(要求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若供货单位为经销商应具备:
1.2.1同一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若出现生产厂家对同一项目授权多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的,最早报名成功的单位有效;
1.2.2具有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要求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不允许同一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如有此情况,以先报名确认的单位为准,后续报名的不予通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接受现金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货单位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货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