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实施地点:南京江宁
2.4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财政部及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相关规定,结合公交集团车辆使用实际和车辆保险即将到期情况,拟进行2025-2026年各类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投标人提供保险服务。
2.5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总公司只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不允许保险公司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各自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同时申请投标,并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则须提供法人总公司授权书)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3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5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分支机构投标且无法提供上述资格材料的,可提供法人总公司的资格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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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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