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杨浦校区安防系统改造及增补项目
预算编号: 0024-W000129541
预算金额(元): 23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3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电力大学杨浦校区安防系统改造及增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电力大学杨浦校区安防系统改造及增补(包含但不限于:1、对校区内监控设备更替及重点区域监控补盲,提升视频监控系统管控能力,合计点位260路;2、系统改造涉及视频监控前端监控、传输网络、后端存储、图像显示及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配套设备设施;3、保证系统能够无缝接入校现有管理平台及市教委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整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省级(同等级别的)相关机构颁发的安防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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