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闽东执法支队办公楼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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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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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东执法支队办公楼维修 |
1 |
664000 |
664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天内所有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合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合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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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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