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02-ZB-241225995、SXMTZB2402H-198(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302-ZB-241225995、SXMTZB2402H-198(G)/C)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煤业经发【2024】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折旧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型号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1 | 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 | 台 | 1 | CMMT2-25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塔山矿 |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5质保期:到矿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者井下使用1年,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具有生产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产品资质要求:须提供煤矿用轮胎式液压锚杆钻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煤安证)、同时提供煤矿井下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矿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矿用车载式甲烷断电仪主机的煤安证及防爆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锚杆钻车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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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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