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局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21)辽0421执46号和《执行裁定书》(2021)辽0421执46号的要求,现公告作废。联系方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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