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己烷采购,包括6万吨/年溶聚丁苯装置供货数量100吨、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供货数量1500吨、30万吨/年1#HDPE装置供货数量600吨、10万吨/年UHMWPE装置供货数量150吨、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供货数量15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单一年度销售量不低于3000吨,其中某一年度达到即可),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
2.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单一年度销售量不低于3000吨,其中某一年度达到即可),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
2.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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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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