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燃气设备整修工程(四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投资635870.58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已经考虑前期准备、拆除、腾挪、搬迁和因管理带来的施工降效等特殊因素。)
2.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燃气设备整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两台调压箱更换及配套管线整修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无港澳台背景。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0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50(含)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承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0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50(含)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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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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