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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阁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CG2024-S-248 项目名称###市水阁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氧气40L/瓶,一年共1224瓶,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2)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4)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须具有由交管部门颁###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许可证》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2)供应商须提供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4)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须具有由交管部门颁###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许可证》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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