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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水之蓝环保有限公司巴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全欣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水之蓝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城区
建设规模:拟对神农溪污水处理厂及营沱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进行改造更新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巴东县城区。
计划交货期:60日历天。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0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设备采购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2)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6.2. 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设备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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