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为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茅家村,对接京港澳高速军山桥段,止于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鄂湘省界处,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 109.67公里,扩建后共设置桥梁15866米/56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9 处,其他项目在建与本项目交叉枢纽互通3座,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连接线1.904公里/1条,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 处,路政大队营房1处,交警营房1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42亿元。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概况:既有项目(原名称: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南段)北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南止于咸宁市赤壁市土城,全长110公里,收费期限起始日期为2002年9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32年12月15日,既有公路经营权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现运营单位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对原运营单位收费权益的补偿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收费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GAZETZR-1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
合同估算价:1420000.00万元
2.3其他:①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签发项目施工许可并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②本项目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时,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 ③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为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茅家村,对接京港澳高速军山桥段,止于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鄂湘省界处,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 109.67公里,扩建后共设置桥梁15866米/56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9 处,其他项目在建与本项目交叉枢纽互通3座,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连接线1.904公里/1条,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 处,路政大队营房1处,交警营房1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42亿元。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概况:既有项目(原名称: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南段)北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南止于咸宁市赤壁市土城,全长110公里,收费期限起始日期为2002年9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32年12月15日,既有公路经营权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现运营单位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对原运营单位收费权益的补偿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收费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GAZETZR-1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
合同估算价:1420000.00万元
2.3其他:①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签发项目施工许可并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②本项目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时,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 ③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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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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