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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标段六变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干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标段六变电站工程EPC总 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G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标段六变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况

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为甘肃省第三批大基地预备项目。为综合性工 程,主要包括90万千瓦风电、70万千瓦光伏、电蒸汽锅炉、槽式镜场、熔盐储热设备 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同时租赁240MW/96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90万kW风电场、70万kW光伏区以及10万平米聚光集热系统;  

(2)风电场和光伏区新建2座330kV汇集升压站,1#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2×300MVA,2#汇集升压站的主变容量3×360MVA,负荷侧新建1座330kV降压变电站,  主变容量2×360MVA,并预留1台主变安装位置,为保证供电可靠性,2座330kV汇  集升压站之间通过1回330kV线路连接,风电汇集升压站在风光同场汇集升压站π接后 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金塔750kV变电站。降压站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玉  门750kV变电站。2座汇集升压站分别预留1台50MVar调相机。  

(3)园区需求蒸汽负荷、等效热负荷、园区用电负荷,配套建设一座330kV降压 站,以2回330kV线路接入玉门750kV变电站。  

(4)本工程在电源侧(风光同场)配置电蒸汽锅炉440MW,光热配置10万m²镜 场,配套建设3台25MW电加热熔盐加热器和2000MWh储热罐。通过储能系统在降 低光伏、风电弃风弃光率的同时,促使发电出力平稳可控,保证用汽负荷稳定运行。

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次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下的标段一~标段八的投标,但仅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

的,应在投标函中注明优先中标排序;未注明优先中标排序的,或不同标段优先中标排 序出现自相矛盾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优先选择的权利,并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的推 荐结果。特别说明:本项目标段八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时适用于以上原则。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含1#330kV变电升压站、2#330kV变电升压站、330kV 降压站初步设计、设备采购(除甲供外)、施工,项目详勘、地质详勘、施工图、竣工图的 设计及成果文件的提供、消防图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 工作及技术服务;与设备厂家的技术对接、图纸确认,图纸审查;所有图纸出具前,相关方

案需经过发包人的确认。

(2)新建1#330kV变电升压站、2#330kV变电升压站、330kV降压站:本工程的全部建 筑及安装工程、设备及辅材采购供货(除甲供外),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工程(预制舱基础、电缆沟及设备基础、地面硬化、绿化、围墙围栏、给排水等其他附属工程)、进站道路、 场地平整、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包含特殊试验及性能试验,满足电力公司要 求)、防雷接地、消防系统、设备标识及安全标识购买及安装(标识标志图样依据甲方提供 为准),水、电、互联网等接入。

(3)完成本项目的专项设施施工及专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施工(防洪施工如涉及)、 环境保护工程设施施工,土地复垦等其他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 方试验合格报告,满足质监站、电网公司等验收部门的验收标准)、功率调节、AVC 和电能 质量测试(第三方闭环联调试验)、一次调频设备三方试验、保护定值计算、并网性能检测、 角差比差等所有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性能测试和试验,以及满足设计及并网条件的其 他试验;工程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及报告闭环、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电网验收、消防备案 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验收项目;临时用地征地赔偿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 限于临建区、材料堆场、施工道路、进场道路等施工相关的临时用地)、并网手续及相关业 务办理费用支付及协调费用的支出。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 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 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4)档案资料: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含 甲供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根据《NB/T  32027-2017光伏发电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规范及达到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 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5)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甲供设备,由厂家卸车就位)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 管,大型设备运输至变电站、线路工程过程中的牵引(如涉及);

(6)所有乙供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站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 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7)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互联网接入,四通一平、建设 单位住宿及交通工具、监理单位办公等,以及施工全周期内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的所有设施。按发包人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 识、标牌、八牌两图、龙门架等,符合发包方标准化要求,基本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等。

(8)办理永久用地征占、永久用地林草手续、环保、水保、土地报批、竣工验收等手 续,并承担协调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 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 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9)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未 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场外、场内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 总价中。与光伏风电电场的分界点为35kV开关柜,光伏风电电场进站光缆与光纤配线屏之 间的光缆熔接由本标段负责。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 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 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A、工程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

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需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 由业主方确定。

B、按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八牌两图安全及 设备标识、标牌,符合中核集团标准化要求。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 试验合格报告)及做好升压站所有建筑基础沉降观测,全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 三方试验合格报告)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所有测试费用总承包人均应在投 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业主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 项费用。

C、投标人对除甲供设备外的一二次电气设备在出厂前要进行第三方监造,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详细招标范围见发包人要求及项目技术资料。

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一次、二次)为准。

2.5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6 计划工期

2025年10月30日前升压站内主变具备带电条件,2025年11月5日具备330kV升压 站场并网投运条件。

主要进度节点(变电站):

1.2025年2月完成土地勘界、协调申报,进站道路及详勘等工作;

2.202年2月20日前进场开工;

3.2025年3月15日升压站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4.2025年6月30日升压站具备安装条件;

5.2025年10月30日升压站内主变具备带电条件;

6.2025年11月5日具备330kV升压站并网投运条件。

具体工期以书面通知为主。要求在收到书面开工通知后九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并具备投 运条件。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 业务;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 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 以上承装、承试资质。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投标人委派的 EPC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1个(含)330KV及以上变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提供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至少1个(含)以上330KV及以上变电   站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证明文件);

注:拟派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 求。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含) 以上330KV 及以上变电站项目EPC 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工程接收 证书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 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6日18:00 —2024年12月11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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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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