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江大河流域(普达桥至巴斯箐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攀仁发改〔2023〕370 号 、攀仁发改〔2024〕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仁发改〔2023〕370 号 、攀仁发改〔2024〕2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和区仁和镇、前进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护岸7.4km、生态缓冲带201920㎡、生态步道7.4km、河道生态湿地12700㎡、污水管网建设5.5km、河道清淤141120m³等。
2.3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4招标范围: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沙江大河流域(普达桥至巴斯箐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注: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协议书)。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07 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月 30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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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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