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忠县渠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4〕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忠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忠县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治理25.21公里,主要由护岸工程、疏浚工程、拦河堰改造工程和便民附属工程四部分组成:
1.河道疏浚:疏浚3段,长度15.13km;
2.生态护岸:新建护岸7段,长度19.293km;
3.拦河堰改造:改造拦河坝1座;
4.便民设施:新建巡堤路230m、人行桥1座、滨水步道和亲水平台等便民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1978.8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657万元
2.4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施工期技术服务,以及通过各设计阶段的评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2)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书)。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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