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智能油库一体化建设监理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能油库一体化建设监理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二)项目内容与范围:提供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协调管理。符合现行国标,我部提出需求后必须积极响应,满足我部就智能油库一体化建设监理项目(二次)提出的合理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我部完成后续技术交底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最高限价:27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具体明确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石油化工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通信工程乙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资质(资格性审查条件)。
(六)监理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工程等本项目相关专业(商务技术审查条件)。
(七)业绩要求:具备自动控制或自动感知或系统集成或弱电智能化或石油化工或机电安装等本项目相关业绩(商务技术审查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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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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