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JHZB-C2024-0019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专项调查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 1 ) 工作时限 : 2024年度水平衡核算于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2024年1月至项目实施当月的城镇区域核算,项目实施后第二个月开始,逐月完成并提交城镇区域核算相关材料。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县区、功能板块所辖乡镇核算,6月底前完成2024年全年核算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5年###县区、功能板块所辖乡镇核算,6月底前完成202###市核算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 2)核算范围######县区、功能板块(含所辖乡镇)及###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市规划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 ( 3)核算成果:全面分析评价核算区域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现状,研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形成各年度《###市主城区(海州区、连云区)东海、灌云、灌南、赣榆、徐圩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报告》《###市 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和《###市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提交###****局,并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4年5月〕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45号)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政策功能部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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