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吴江能源、吴江餐厨、吴江环卫 3 家项目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苏州吴江
光大环保餐厨处理有限公司、苏州光大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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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简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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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吴江能源 |
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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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光大环保餐厨处理有限公司 |
吴江餐厨 |
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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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光大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
吴江环卫 |
苏州市 |
2.2 项目规模:根据公司员工食堂日常工作需要,拟对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配送,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苏州吴江光大环保餐厨处理有限公司食堂平均每日用餐人数共计约 390 人,一日三餐、四菜一汤、两荤两素,小餐厅配送单需要高品质菜品,单独配送。苏州光大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平均每日用餐人数约 30 人,一日两餐(早餐、中餐)、四菜一汤、两荤两素。
2.3 服务期限: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苏州吴江光大环保餐厨处理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服务期满,苏州光大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 5 年 1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服务期满,甲方每天 16 点之前将次日所需食材清单发给乙方(特殊或应急情况可电话通知),方便乙方安排送货,中途如有增减,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不得拒绝送货。特殊或应急情况可电话通知,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调料类、其他等食材)的供货及服务。
本次招标的年度采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在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以后,实际供货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准,投标总价只作为评审依据,合同以基准价*(1+报价浮动率)形式签订。基准价为通知送货上一周周四“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如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没有公示的,则以苏州大润发超市、苏州永辉超市以上两个途径的平均价(如食材仅有一个途径供应,则取 1 个途径的价格)为基准价。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suzhou.gov.cn)。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前一天下的菜单于次日早上 7:30 前完成物资配送(备注:每日配送,包括法定节假日)。
当投标单位数量≥5 个时,推荐 2 家中标单位入围,一主一备,份额分配分别是 100%和 0%,当主供应商存在违约现象,服务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启用备选供应商。当投标单位数量少于五家时,只推荐一家中标单位。 如果两个中标人都出现以下情况,则终止合作,重新招标。
(1)食材质量不能满足项目公司要求;
(2)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 90 分(不含 90 分)的,采购人决定与中标人终止合同;(3)由于中标单位自身的原因,不能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的情况;(4)发生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中标单位无法按时送货的情况。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专业的食品从业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检验报告)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食材配送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
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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