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江西-泉州地区盐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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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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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泉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江西-泉州地区盐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总机构出具授权分支机构具有投标资格的授权函)3、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书面承诺书)4、参与本次配送运输招标活动的意向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盐业管理规定,凡是曾经贩运过私盐的单位、个人、车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需出具书面承诺书)5、投标人上一年度无发生较大影响的交通安全事故;(需出具书面承诺书)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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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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