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 项目名称:2024年涉检行政处罚业务管理应用裁量基准功能开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 成交供应商人数量 备注 1 2024年涉检行政处罚业务管理应用裁量基准功能开发实施服务 1项 ¥45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1家 ★注: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磋商响应无效。交付使用地点:广东###市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实施内容,包括开发、测试及变更上线;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为期1年的软件技术支持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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