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中国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100%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8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采购限额:117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设备采购;
2.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结束;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国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本项目供货及服务需求的企业;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授权书(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和开启响应文件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由供应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其他要求:具备执行本项目供货及其他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因执行集团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时到2024年12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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