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人为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本工程拟新建2×100万千瓦国产高效超超临界湿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同步建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本工程计划2024年开工,2026年投产。
2.2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并取得审批机关的对应批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规定,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及重点,综合采用无人机遥感、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对各行政部门批复的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主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厂外道路区、施工用电线路区、铁路专用线等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定量监测和过程控制,并配合业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3服务期限:监测时间跨度自场平开始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场至本期项目第二台机组移交生产,且完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创优、竣工验收等建筑安装全过程监测工作及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担任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投标方与招标方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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