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鹿发改[2024]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
2.2项目预算金额:17516725.38元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户数共计2150户,面积约26.6万平方米,主要对外墙、屋面、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进行改造。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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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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