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滨县开发区新建学苑街(龙泉路至生态路)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淮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7-411527-04-01-998072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淮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以及一期工程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淮滨县开发区新建学苑街(龙泉路至生态路)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J-G
2.3建设地点:淮滨县开发区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56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淮滨县开发区新建学苑街(龙泉路至生态路)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道路全长2.483km,拟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20m。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红云路至双创园东共600米主干道路工程的施工以及道路全长2.483km整个项目的勘察设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淮滨县开发区新建学苑街(龙泉路至生态路)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红云路至双创园东共600米主干道路工程的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600米主干道路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期)。
2.9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4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2”“3.3”“3.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 12 月 6 日至 2024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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