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医院洁净科室净化系统维修保养及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YZ-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万元
5、采购内容及需求:手术室、ICU、检验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发热门诊空调新风系统净化系统维护保养及配件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出具公司不出借资质、不违法转包分包、违法肢解分包等行为的承诺及施工和保修期期间资质可以满足国家现行的最低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承诺);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自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5、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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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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