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遂财招标-2024-72 2、项目名称:主城区、产业集聚区及车站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669,********元 最高限价:********.5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遂政采招【2024】104号A A包#####街道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 ********.88 ********.88 是 ********.8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8 2 遂政采招【2024】104号B B包###县莲花湖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 ********.28 ********.28 是 ********.2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 3 遂政采招【2024】104号C C包###县开发区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 ********.41 ********.41 是 ********.41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1 4 遂政采招【2024】104号D D包#####街道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 ******** ******** 是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遂#****局主城区、产业集聚区及车站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外包服务项目分为4个包,各包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站、中****网(********)】;注:采购**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分为4个包,各供应商只能投报其中的一个包,且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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