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中标甘肃国华绿能永昌县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站项目,业主为金昌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涉网试验咨询及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清滩。
2.2项目建设规模:甘肃国华绿能永昌县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站涉网试验咨询及技术服务。
2.3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1月1日,竣工时间:2025年1月30日(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甘肃国华绿能永昌县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站涉网试验咨询及技术服务。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需完成与本项目类似并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CNAS或CMA或承试四级及以上检测实验能力。CNAS、CMA检测能力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检测参数。
3.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2)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录。
(3)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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