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DYZB【********】HTQZYYY-2号 2.项目名称###市红塔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约80万元/年(中标单项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将择优选择两家供应商###市红塔区中医医院使用所需要的中药饮片按照院方提供的采购目录进行采购、配送、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评价,供货周期内,如遇国家###市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 7.交货地点###市红塔区中医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8.交货方式:按医院使用计划分批送货。 9.交货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订单后,急需的中药饮片24小时配送到位,一般中药饮片必须于5个日历天内送到位。 10.供货期: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供货,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致采购需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供货期自动终止,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11.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应符合部颁、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或者是执行国家、省、自治区###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新成立未产生应税所得额的可不提供))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网站查询记录,竞标人未被列入“****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在开标后统一查询)。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药品经营(销售)许可证》的,同时需提供所供货的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所投中药饮片,有以下特殊中药饮片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质(见采购目录备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属毒性饮片的,需提供毒性饮片经营资质;属批准文号管理饮片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药品注册证;属特殊管理饮片,炮山甲、金钱白花蛇、乌梢蛇、熊胆粉、麻黄、甘草,需提供相应可以经营的材料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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