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p4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根据“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对我县建成区及产业园进行“五管一廊”编制工作,项目来源以供水、供暖、燃气、污水处理厂等企业需求为主,并结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需求及住建局、数据服务中心等行业部门要求进行编制。项目编制内容需满足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法库县总体发展规划,满足发改委编制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
★2、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分析法库县城市基本情况、地下管网和管廊综合现状、问题和需求分析、建设改造目标、建设布局方案、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探索法库县未来5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近期建设改造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提出《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报告编制付合同额30%,完成上报付合同额30%,通过上级部门审核付合同额40%。
★5、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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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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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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