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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4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根据“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对我县建成区及产业园进行“五管一廊”编制工作,项目来源以供水、供暖、燃气、污水处理厂等企业需求为主,并结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需求及住建局、数据服务中心等行业部门要求进行编制。项目编制内容需满足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法库县总体发展规划,满足发改委编制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

★2、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分析法库县城市基本情况、地下管网和管廊综合现状、问题和需求分析、建设改造目标、建设布局方案、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探索法库县未来5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近期建设改造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提出《法库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报告编制付合同额30%,完成上报付合同额30%,通过上级部门审核付合同额40%。

★5、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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