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506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665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梧桐镇金鱼生态文化养殖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
1项 |
2105061 |
1936656.12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企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