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彭庄煤矿充填生产需要,需将郓城县金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采用车 辆运输方式运送至充填站(运输距离约 5km)。
1.2.采购范围及要求:将郓城县金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汽车运输到充填站(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景泰路东段路),由郓城县金河热电有限公司负责装车、成交人负责道路运输和到充填站指定位置卸车,单趟运输距离约 5 公里,计划运输数量 18000 吨,根据实际运输量按月结算。
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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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质量/服务标准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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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金河热电有限公司至充填站 |
符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保质保量运输至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 |
最高限价 9 万元(单趟 5 元/吨),税率 9% |
1.3.结算付款方式:
1.3.1.结算方式:本项目根据运输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发运运输数量*成交运输单价。
1.3.2.付款方式:每月确定发运数量后,承揽方开具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方,委托方 60 日内完成付款。税率 9%,付款方式为电汇。
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的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执行当期国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价格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随税率变化而相应调整,计算方法为:税率调整后价格=[不含税价格×(1+调整后税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100 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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