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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管道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

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93.9万。

3、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管道修复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企业未被拉入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以招标人的资料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的下述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出具有管径DN1200及以上且长度0.5km及以上的给水工程非开挖修复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否则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则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资质要求)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表”。

四、于2024年12月25日14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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