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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发行公司债券(不超8亿元)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5 收藏项目

菏泽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8亿元)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菏泽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菏泽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8亿元)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主承销商,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菏泽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8亿元)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2 项目编号:HZWTHY-2024053

2.3 招标内容:包括债券发行承销服务及债券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审核、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4 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为目的,制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项目上报证券交易所,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并审核通过,确定发行时间窗口及发行方案并负责余额包销;

2.5 拟发行规模:计划发行金额不超过8亿元;

2.6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7年;

2.7 发行利率:不超过4.50%(实际视发行市场情况而定);

2.8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2.9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选定主承销商;

2.10 承销费率限价:0.17%/年;

2.11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12 服务期限:自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2.13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和行贿行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00时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3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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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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