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75号、甬发改审批〔2023〕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学,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约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1286.9832万元,建设规模:2#教学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0756.75平方米;3#实验动物中心建筑面积约8126平方米;4#科研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7389.9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北校区内。
2.2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3#实验动物中心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软水工程、实验室动物自动饮水工程、供气工程、工艺设备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Ⅱ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4#科研实验楼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纯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实验室供气及真空系统工程、污水一体化工程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Ⅲ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2#教学实验楼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纯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解剖学环境配置工程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97241028元;Ⅱ标段:57655259元;Ⅲ标段:57973545元。
2.3 施工总工期:Ⅰ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Ⅱ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Ⅲ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Ⅰ标段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8344616.8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Ⅱ标段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4593155.4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Ⅲ标段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4784127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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