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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延安市水土保持碳汇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0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延安市水土保持碳汇监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延安市水土保持碳汇监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89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0,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水土保持碳汇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0,500.00 89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延安市水土保持碳汇监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延安市水土保持碳汇监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磋商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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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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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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