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之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一公司宜兴铁路ZQ-1标项目经理部一工区,竞谈物资包件为:钢筋)。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区域内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兴铁路ZQ-1标项目经理部一工区作为采购人对湖北省宜昌市区域内承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所需钢筋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外敷式声屏障。
2.2具体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专业检测机构(有CMA和CNAS或者有CMA和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类似物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同类型产品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4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8日9时00分购买并下载竞谈文件。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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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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