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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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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结构隐患专项治理工程(监理),已由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结构隐患专项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京通州发改(审)〔2023〕145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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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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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16475.1733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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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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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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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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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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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整体修复DN100mm-DN2000mm排水管线,共计约15.9km,局部修复排水管线210处。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合流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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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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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000A001039557002001北京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结构隐患专项治理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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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北京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结构隐患专项治理工程施工期监理服务(含保修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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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城市副中心建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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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2154046.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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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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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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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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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其中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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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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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000A001039557002001北京城市副中心排水管网结构隐患专项治理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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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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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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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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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工程投资总额1亿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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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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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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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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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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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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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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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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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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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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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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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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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时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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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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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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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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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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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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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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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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