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华德石化有限公司马鞭洲首站人员海上交通运输服务,招标人为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马鞭洲首站人员海上交通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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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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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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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鞭洲首站人员海上交通运输服务 |
1.000 |
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具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投标人须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符合证明”(DOC),拟用于本项目的船舶须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MC(3)不支持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具备水路运输资质(经营范围需涵盖惠州市沿海客船运输),运输船舶需按照海事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求进行检验管理,并具有船舶营业运输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2、2023、2024年,以下同)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要求附彩色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未到付款的合同,可提供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如未到付款的合同,可提供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人员运输采用客船运输,客位不小于80位,甲方指定航线单程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含途中停下检查的时间)。(2)客船为自有船舶(投标人持有光船租赁证书或船舶所有权证书,载明投标人占有不少于40%股份视同自有船舶)(3)投标人需为其所进行运输的船和工作人员、运输行为、第三者责任、其他意外风险等购买有关保险(船舶一切险,人员保险),其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保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2月4日20时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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