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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老年护理(养护)院外包运营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ZCG******** 项目名称#****局老年护理(养护)院外包运营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运营管理费收取方式: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局老年护理(养护)院设施###市场价值为********.00元/年#****局老年护理(养护)院核定床位200张,运营后,100张床位作为政府兜底保障床位,运营方不需缴纳设施使用费;100张床位由运营方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运营方需缴纳设施使用费;即:本项目运营管理费不低于********.00元/年。运营方自签订运营合同后,须承诺投入资金用#****局老年护理(养护)院建设围墙大门、庭院绿化等室外附属设施,提升改造、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平台建设、人员配备培训等,分别以可移动设施设备和不可移动装修物进行造册登记和资产评估;运营方的添附物评估价值用于抵付运营管理费。承包合同期内项目运营良好,社会反映好,运营方有意向继续###县政府批准项目继续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行,运营方可在合同期满提前一年提出继续运营的申请,在满足招标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原运营方享有优先权。运营管理费再行协商。承包合同期终止后,运营方不再续约的。委托**各自资产进行认定,抵付运营管理费的添附物为委托**添附物为运营方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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