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3家中标人,服务范围为汕头市分行委托的辖区内营业办公用房及网点装修工程监理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
预算金额:110.00万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
服务地点:汕头市。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4.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5.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
8.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10.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资格声明函》)
11.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格声明函》):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需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